各学院(部门):
根据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(浙实发[2021]20号),现将我校申报与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 先进集体: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、实验(实训)中心、公共实验平台等。
2. 先进个人: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。
二、推荐名额
1. 先进集体:我校限推荐1个参与评选。
2. 先进个人:我校限推荐2人参与评选。
三、材料要求
1. 申报材料包括先进集体(或个人)申报表(见附件1、2)和佐证材料,主要统计2020年9月-2021年8月的工作业绩。
2. 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版。
四、其它
1.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:2021年10月26日16点。
2. 联系人:实验室管理科(行政楼515A),王老师,电话:86590296,电子邮箱:291389201@qq.com。
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1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