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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“关于温州大学第一届《最美实验员》评选活动的通知”
日期:2022-10-17 11:05:34    来源:     作者: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进一步调动全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,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开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“最美实验员”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参评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实验管理工作的在岗实验员。

三、举办单位

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

四、评选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,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;

2.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较强,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、操作规范,做到不违章用火用电,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
3.积极创造实验室文化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斐然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
4. 担任实验员两年及以上,无实验事故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第一阶段:实验员报名(2022年10月17-2022年11月1日)

2022年11月1日前,实验员填写《温州大学优秀实验员推荐表》及相关附件(完成项目、个人荣誉等证明材料)至所在学院。

学院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对其工作表现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,填写推荐意见,按本学院实验员20%的比例(不足1人的按1人计)择优推荐候选人。

《温州大学优秀实验员推荐表》及相关附件(完成项目、个人荣誉等证明材料)电子版,以“XX学院最美实验员申报材料”命名,打包整理,发送至发送至邮箱249439218@qq.com。联系电话:86596050。以上材料递交截止日期:2021年11月1日下午4点。

第二阶段:实验员材料审查(2022年11月1日- 2022年11月11日)

国资处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评定,确定最美实验员的人选,入选人数为全校实验员的15%。

第三阶段:最美实验员展示(2022年11月-12月)

“最美实验员”在温州大学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风采展示。

六、活动要求

1.本次活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,广泛宣传,确保活动顺利开展。

2.近年来,全国实验室安全事件频发,实验室安全管理备受关注,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加强学院实验室队伍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,让“最美实验员”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3.对评出的“最美实验员”,学校将颁发相应的证书及奖牌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 

附件 温州大学优秀实验员推荐表

 

 

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2年10月1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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